3年后成都实行国4排放标准
时间:2008-03-27 10:43 来源:华西都市报 作者:赵兴昊
按照计划,今年5月1日起,凡注册登记、外地转入的汽车必须达到国3排放标准;2011年1月1日起,凡注册登记的柴油车必须达到国4排放标准,2011年7月1日起,凡注册登记的轻型车必须达到国4排放标准。在用车管理上,今年5月1日起,对检测未达到国1排放标准的延缓报废汽车,将强制报废;2009年起,未达到国1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,不准予申领《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市道路行驶证》。 记者马黎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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